关于调减商标申请缴费期的通告
2021-09-15 18:44:01 点击: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局党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压减商标注册周期,根据《关于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压减工作方案》,自2021年9月29日,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调整为“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1年9月14日
- 上一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2021-09-15]
- 下一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 [2021-09-15]